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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依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,公告本處受理揭弊通報管道如下:

    (一)受理單位:本處人事室主任

    (二)通報專線:(04)22840397#300

    (三)相關資訊:法務部廉政署網站>肅貪業務專區>揭弊者保護專區,置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相關資訊,請踴躍參考運用(網址:https://www.aac.moj.gov.tw/6398/6540/1309611/Nodelist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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